招标信息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CO测量装置
附件1-2
招标公告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计划于2024
年8月5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一、招标项目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CO测量装置(招标编号:CGZB202407-JDB021)采购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详见附件(1-2-2)。
(二)中标单位按照北方重工要求制造并发货到指定地点。
三、招标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2024年8月5日。
2.招标地点:北方重工5号楼1楼110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5日前到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报名,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21000元整,标书费300元整(标书费不予退还),否则视其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以电汇或现金方式缴纳到北方重工财务总公司。
账户名称: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北海支行
账号:请与招标负责人确认账号
四、交货日期
具体到货时间根据合同要求确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和如期交货的能力。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标书(两份,一正一副)
响应招标的单位于2024年8月5日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单(报价单另打印密封)交于北方重工招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资质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委托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在北方重工及其他单位的主要业绩。
(六)投标企业生产设备、技术力量、验收标准、产品技术、售后服务情况说明材料。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3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三)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会现场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招标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供货,经招标人验收、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招标人在交货期内有权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安排。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终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付款方式
90%到货,10%质保金。
十、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
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
招标联系电话:13998137502
招标联系人:张宸硕
十一、北方重工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002450500
附件:1-2-1.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1-2-2.招标要求
1-2-3.投标函
1-2-4.资质承诺书
1-2-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2-6.授权委托书
1-2-7.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
附件1-2-1
设备规格型号、数量详见技术规范
附件1-2-2
CO测量装置技术协议
(文件号:DZ0124013-09JX)
买方(甲方):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1台MP245辊盘式磨煤机配套用1套CO测量装置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 签订合同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 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 本技术协议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 要求卖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1.6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卖方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资料、图纸)和设备铭牌上须有标识编写,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院提出,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标识系统采用《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GB/T 50549-2020。
二、工作条件
黄陵县气象站累年基本气象要素统计值表
项目 | 单位 | 数值 | 备注 |
年平均气压 | hPa | 918.8 | |
极端最高气压 | hPa | 945 | 2009.11.2 |
极端最低气压 | hPa | 898 | 2009.2.12 |
年平均气温 | ℃ | 11.2 | |
最热月平均气温 | ℃ | 22.1 | 7月 |
最冷月平均气温 | ℃ | -3.7 | 1月 |
极端最高气温 | ℃ | 39.2 | 2017.7.9 |
极端最低气温 | ℃ | -21.4 | 1975.12.12 |
海拔高度:电厂位于黄陵县气象站西北约20km沮河左岸,海拔约977m。
地震烈度: 拟选工程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相对应的地震烈度为Ⅵ度,地基土为中硬场地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场地为可进行工程建设的一般地段。
室内室外:室内布置,周围煤粉尘较大。
厂用和仪表用压缩空气系统:压缩空气的运行压力为0.4~0.8MPa(g)。
运行状况:长期连续运行
三、技术要求
3.1 磨煤机应留有CO检测装置取样器的安装接口,供方从分离器出口分配箱水平引出φ42×4的G20无缝钢管500px作为取样装置的安装接口。CO检测分析仪应为进口产品,由卖方供货。
3.2 每台磨煤机各安装一台CO分析仪,用来实时监测磨煤机出口管道风粉混合物中CO的含量,并将CO的浓度实时送入DCS控制系统。
3.3 磨煤机防爆CO分析仪进行在线式实时数据监测,分析仪具备温度、压力补偿功能以保证稳定的测量精度。
3.4 安装在现场的取样探头、分析仪表、显示单元及其配电设备必须考虑磨煤机附近高温、高粉尘等环境因素,所有设备的防护等级为IP65,环境温度满足-30℃- 50℃的要求。
3.5 磨煤机防爆CO监测设备应随设备提供现场就地显示单元,用于现场维护。设备输出模拟信号为4~20mADC标准信号;同时提供干接点开关量信号送到DCS系统,用于远程监视CO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
3.6 卖方提供的CO监测设备应满足以下最低的运行和设计要求:
a) 设备运行时的数据采集率≥95%;
b) 分析仪应可靠反应样气中CO的浓度,同时避免受到样气中CO?、SO?和H?O等其它气体对测量的影响;
c) 分析仪整体响应时间≤30s;
d) 对设备应进行精确度和误差检查,检查结果应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e) 监测设备应尽量减少维护工作量。
分析仪的操作和维护应简单快捷,基本的操作应通过就地显示单元的面板操作。分析系统的维护周期不得小于6个月。
四、仪表与控制技术规范
4.1 卖方供货范围内所有需通过DCS来实现系统控制功能而必须提交的设计资料,如原文不是中文版,卖方分别提供中文和英文版本。卖方对中、英文版本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4.2 凡卖方配套的其他远传仪表、采用4-20mA,DC标准信号,精度值不大于0.1% 。
4.3 对进口仪控设备卖方提供原产地证明文件,提供报关单、产品合格证、校验报告等资料。
4.4 所有卖方供货的盘箱柜、就地柜、接线盒等控制设备,其至就地一次设备及柜间的所有接线、电缆,均由卖方提供。所有卖方供货的盘柜颜色在主机联络会上确定。
五、就地控制盘、箱、柜
5.1 随磨煤机配套就地控制盘、箱、柜等应具有防尘、防溅性能,并符合国家标准GB4208《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中规定的IP56等级的要求。箱体设密封门(门上有玻璃观察窗和锁把手),显示、操作设备安装于箱内的安装板或内门上,制作和安装工艺应精致美观。
5.2 盘柜防护等级为:布置于电子设备间内的盘柜防护等级不低于IP52,布置于厂房内的盘柜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布置于室外的盘柜防护等级不低于IP56。机柜外形尺寸统一为2200X800X600(HXWXD)mm、机柜颜色满足买方统一要求。
5.3 盘柜的前后门有永久牢固的标牌;机柜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产生的所有应力,保证不变形;机柜的钢板厚度至少为2.0mm;机柜内的支撑件有足够的强度,保证不变形。电子设备间内所有控制盘柜的外壳采用冷轧钢板材质,电子设备间外所有控制盘柜的外壳材质采用316L不锈钢。以满足当地环境要求。对于正面需开孔安装仪表和控制设备的盘、柜,其正面采用厚度为2.5mm的不冷轧钢板。盘、台、柜门有导向式门封垫条,并采用活页式,带锁把手或搭扣。
5.4 控制盘柜内电源开关、继电器、交流接触器等选用进口知名品牌,其它元器件可选用国产优质产品。所有控制盘、台、柜内的端子统一采用进口知名品牌优质产品。
5.5 盘、台、柜内的端子排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即为离柜底300mm以上和距柜顶200mm以下。电源柜端子和机柜的内部接线用线根据所需容量配置和选择线型。控制盘、柜内保留一定数目(15% )的端子空位及15% 的线缆槽位裕量,以便其它设备输入、输出信号接上时备用。盘柜的设计满足电缆由柜底引入的要求。
5.6 非金属器件如端子排、导线、电缆绝缘、导线支架、电缆连接件、油漆或其它外套以及类似物质要用非燃烧或阻燃和自熄火材料制成,不能使用助燃性材料,或引起火焰蔓延的材料。
5.7 当电控箱内并存强电动力回路、强电控制回路和弱电信号回路时,卖方应将各种回路并联的控制器件、端子排和连接导线分隔布置,采取防止强电(动力、控制)回路干扰弱电信号回路和利于运行、安全检修的措施。
5.8 卖方所供接线盒、控制箱、控制盘等均在正面左上角按照所供设备配置情况和现场工作环境张贴“防触电”“防水”“防火”“防击打”“防电磁干扰”等图形标示。标示颜色和样式符合国标要求。
5.9 卖方所供接线盒、控制箱、控制盘等颜色满足买方统一要求,在外部合适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示牌、标示牌内容为“***电厂**设备接线盒(控制箱、控制盘)”等;并在接线盒、控制箱、控制盘内设计永久性布置图、接线图和原理图。
5.10 同一设备的启动、停止操作按扭采用不同的颜色;生产现场的紧急停止按扭必须标识和警示并装有防止误碰装置。
5.11 控制箱(柜)内一、二次元件采用ABB、施耐德、西门子或同等品质产品,最终结果由买方确认,并不引起商务变化。端子采用菲尼克斯或魏德米勒或同等品质产品,最终结果由买方确认,并不引起商务变化。
六、供货范围
6.1 CO测量装置供货范围
卖方所供磨煤机防爆CO分析仪应包括采样探头、采样管线、反吹装置、CO分析仪现场显示仪表、自动控制系统、配电系统、压缩空气分配和处理装置等以及所有的管路及各种附件。买方只负责提供分析系统所需压缩空气气源、电源电缆和信号电缆。
6.2 本项目随机备品备件清单(12台磨共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CO在线监测滤芯、氧电池的消耗品 | 套 | 2 |
七、技术服务
当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用户通知24小时内有明确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在用户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
八、质量保证
8.1 卖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技术协议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8.2 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8.3 如因卖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卖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九、产品涂漆、包装
9.1 涂漆
(1) 设备、管道、钢结构油漆采用1道环氧富锌底漆+1道环氧云铁中间漆+2道脂肪族聚氨酯面漆。
(2) 漆干膜总厚度≮260μm,其中底漆干膜厚度≮70μm,中间漆干膜厚度≮110μm,面漆干膜厚度≮80μm(2道面漆总厚度)。饰面漆颜色暂定国标冰灰,色号暂定77GY09。油漆选用常州华星、重庆三峡油漆、成都七彩化工涂料或同等品质品牌,最终由买方确认,且不引起商务变化,具体与主机保持一致。
(3) C4腐蚀性环境等级下,耐久性大于15年。
(4) 要求满足油漆生产厂家及国家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按要求高者执行)。轴承和油系统的辅助设备,如贮油箱、容器及管道的全部内表面在清洗之后应涂上合适的油溶性防腐剂。油漆涂刷在工厂完成。刷一道底漆(环氧富锌漆)、一道中间漆、二层面漆,第二道面漆,投标人供货,现场涂刷。
9.2 标志
9.2.1 设备标志
(1) 铭牌采用不锈钢材料。标志应醒目。整齐、美观。
(2) 重要部件应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3) 卖方分包生产的设备,其编号应统一由卖方负责编制。
(4) 设备/备品配件等包装的重心位置应有明确的标志,起吊位置、存放方向及防雨、防腐、防潮等要有明确标志。
9.2.2 包装标志
卖方供给的设备(无论装在箱内或成捆的散件)的包装,都应贴有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部件名称和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及标识系统编码的标签。
包装箱编号应按照卖方统一给定的编号方式下进行编号。包装箱应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
9.3 包装满足国家相应标准,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
十、资料提交
10.1 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提供便于安装和使用的各类详细资料、操作手册等。
10.2 随机文件: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按卖方厂内规定提供的文件,但至少包括:端子接线图,操作手册,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等。
10.3 上述资料提供电子版(WORD、CAD和PDF版)2套,纸质版份数5套。
10.4 发货前15天提供产品的净重、毛重,包装后各箱的外形尺寸及数量。
10.5 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甲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十一、对于双方设备接口技术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卖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买方两份,卖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1-2-3
投标函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北方重工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文本、技术规格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投标人愿以报价书中的单价、总价完成招标项目(或者货物)。
二、投标人已经认真阅读下述投标人须知,并同意按投标人须知的约定进行投标。投标人须知如下:
(一)投标人不得以串通投标、抬标、压标等行为破坏公平竞争,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二)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方的评标人员、监标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有商业贿赂等影响公平公正评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三)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预中标通知书,预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在招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后日内签订合同。
(五)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单位后的30日内退还,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经书面确认之后撤回的,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七)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八)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从其他投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九)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方可退还。
三、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90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投标单位(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2-4
资质承诺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采购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证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不符,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承诺人(法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2-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姓名:,身份证号码:,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签署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合法有效。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2-6
授权委托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委托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前往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采购投标、合同签订、账务结算等事宜,代表我单位全权负责处理涉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办理交货、提货及验收、收取和支付货款等全部合同履行事项。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的一切业务行为及签署的文件、协议、合同内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撤销。
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委托代理人签字(样本):
委托单位:(公章合同章财务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1-2-7
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总价 (元) |
1 | CO测量装置 | 按甲乙双方签订的 文档编号DZ0124013-09JX《CO测量装置技术协议》执行 | 套 | 12 | |
合计 | 套 | 12 | |||
服务承诺: | |||||
承诺付款条件: | |||||
承诺供货周期: | |||||
补充说明的其他优惠条件: | |||||
备注:报价含13%增值税 | |||||
投标单位报价人确认签字:确认签字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