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无刷励磁装置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24-12-12 13:04


招标公告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计划于20241219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一、招标项目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无刷励磁装置采购招标招标编号CGZB202412-JDA005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详见附件2

(二)中标单位按照北方重工要求制造并发货到指定地点。

三、招标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20241219日;

2.招标地点:北方重工5号楼1110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投标人请于20241218日前到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报名,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标书费200元整(标书费不予退还),否则视其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以电汇或现金方式缴于北方重工财务总公司。

账户名称: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行:交通银行沈阳北海支行

号:请与招标负责人确认账号

特别提醒:汇款前需提前通知招标联系人确定相关信息。

四、交货日期

具体到货时间根据合同要求确定。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和如期交货的能力。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标书(两份,一正一副)

响应招标的单位于20241218日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单(报价单另打印密封)交于北方重工招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资质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委托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在北方重工及其他单位的主要业绩。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3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三)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会现场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招标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供货,经招标人验收、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招标人在交货期内有权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安排。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终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付款方式:90%到货款,10%质保金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

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16

招标联系电话:18640567290

招标联系人:张振龙

十、北方重工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002450500

附件:1.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2.招标要求

3.投标函

4.资质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41212





附件1


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无刷励磁装置

详见招标要求

1

详见招标要求

2

无刷励磁装置

详见招标要求

1

详见招标要求

3

无刷励磁装置

详见招标要求

1

详见招标要求















附件2

无刷励磁装置采购要求

本采购要求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磨机配套用无刷励磁装置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采购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采购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采购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乙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工作条件

项目地点:辽宁省。

海拔高度:小于1000m。

室内室外:室内使用,潮湿、粉尘。

供电条件:AC10kV,AC380/220V±10%,50Hz±1Hz。

供水条件:水质:中性、清洁的循环水;水温:≤35℃;水压:0.3~0.4MPa。

工作制度:330/年,3/d8h/班,连续工作

三、电动机技术性能及参数

3.1电动机主要技术参数

号:TMW1000-32(电机轴打孔

额定功率:1000kW                        额定电压:10kV

率:50Hz                          极    数:32

速:187.5r/min                    相    数:3

额定电流:A(待定)功率因数:0.9(超前)

绝缘等级:F级                           温升等级:B级

制:S1(连续工作防护等级:IP44

励磁形式刷励磁定子绕组接法:Y接,星点打开

额定励磁电压:V                         额定励磁电流:A

工作方式:工频运行,空载启动。

3.2电机可全压空载启动,可采用软起动装置降压起动,电机空负荷启动时间小于5秒;电机启动完毕后,通过气动离合器加载,达到正常工作状态时间为4~7秒,励磁必须能够满足上述工况需求。当接通气动离合器时,励磁必须投入强励。

四、供货范围

4.1无刷励磁装置1套。

4.2单套供货范围

4.2.1旋转整流器一套(包括旋转整流控制模块1个,旋转整流功率模块3个,旋转起动功率模块1个,旋转起动灭磁电阻1套,旋转整流器盘体1个)。

4.2.2全数字静态励磁柜一台。

4.2.3随机备件:满足安装、试运及调试期间必须的耗品及耗件。

五、技术要求

5.1无刷励磁系统由旋转整流盘和微机静态励磁装置组成,需配置双套功率单元和双套控制调节器单元,单元间互为热备用,双套励磁调节器互为热备。

同步电动机无刷励磁系统组成:(1)旋转整流盘具体内容见表(一);(2)微机静态励磁装置微机静态励磁装置应具有很强的抗干扰能力,保护功能应完善。具有欠励、过励、缺相、脉冲丢失、失步等常规保护

表(一)旋转整流盘设备清单表

名称

数量

功能简介

控制模块

1

自动投励、自动灭磁

功率模块

3

整流

功率模块

1

起动

起动灭磁电阻

1

起动力矩、灭磁

旋转整流盘体

1


5.2励磁装置内部设置双电源转换回路,双电源切换过程中励磁输出不受影响,并具有良好的电机启动特性,起动平稳、迅速、无脉振

5.3启动电阻在正常运行时不带电,在受干扰等原因造成启动电阻误开通时,控制电路会自动关断启动电阻。

5.4采用滑差投励及顺极性过零检测技术,牵入同步可靠、无冲击。因凸极效应牵入同步的电机,会自动启动零压计时投励。

5.5旋转主回路整流桥中的可控硅及二极管整流元件能承受定子侧三相出口短路时所感应的浪涌电流的冲击。

5.6投励为旋转整流器内部检测滑差投励,零压计时作为后备投励方式,滑差投励为顺极性投励,安全可靠且无冲击,满足各工况的起动要求。

5.7要求设备旋转励磁系统主回路简洁可靠,旋转主控模块故障或旋转功率模块部分已故障时电机仍可带满载运行,励磁系统只发报警信号可在计划安排下停机检修。旋转励磁系统应保证当旋转控制模块、旋转可控硅和二极管损坏时,能通过微机静态励磁装置发出报警信号。

5.8要求设备旋转起动、灭磁电阻回路误开通时,具有良好的保护措施,可以100ms内自行关断,使电阻Rf运行维持冷态。

5.9要求设备转子回路具有过电压保护功能。

5.10要求设备旋转整流回路设有三路相互隔离的触发电路,使触发更可靠安全。

5.11要求设备静态励磁装置设有旋转励磁系统工作状况判别环节,当旋转系统中快速熔断或模块功能失效时,能及时动作于报警或跳闸。

5.12采用双闭环励磁调节系统。要求设备静态励磁装置具有两套独立的微机调节控制通道,切换过程无抖动,且具有不停机更换故障插件的功能。可人为指定一套工作通道,备用通道自动跟踪工作通道。

5.13要求此装置可设置为自动和手动运行。当设置为自动(闭环)运行时,采用内外双闭环调节系统。

5.14要求设备具有智能化的故障检测、定位及显示,中文界面操作,可远方故障诊断。

5.15具有失步保护及不减载自动再同步功能。

5.16微机静态励磁装置应通信协议为profinet,预留配套端口/模块。如与厂区DCS系统有控制、联锁等信号交互,均采用硬接线方式传递信号。

5.17具有励磁的过励、欠励、缺相等种限制保护及灭磁功能。

5.18具有快熔断、空气开关跳、互感器断线、同步信号故障检测和处理功能。

5.19励磁调节范围:20%125%额定励磁。

5.20系统电压下降至额定80%时,励磁可强励磁1.4倍额定输出。

5.21乙方应与电机厂家配合,做好旋转整流器与电动机的连接,乙方的图纸需经电机厂确认

5.22励磁柜前门为大视野玻璃外门及上下双仪表内门、后门为双对开门结构,柜型美观大方,各部件可互换通用,柜体具有足够强度和钢度,保证在吊装时,柜体和内部元器件不会变形扭曲。

5.23励磁装置具有可整定的软件算法的谐波检测功能,当旋转励磁系统的功率模块或控制模块损坏时,能可靠检测并依现场整定动作于报警或跳闸。

5.24励磁系统应具有强抗干扰能力及完善的保护功能,具有欠励、过励、缺相、脉冲丢失、失步再整步等保护及其它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保护。励磁电压和电流不超过额定值1.1倍时,励磁系统应能长期连续运行。

5.25设备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不锈钢材质),其形式与尺寸应符合GB/T13306-2011《标牌》的规定。

5.26低压电机能效等级不低于二级能效。配套用22KW及以上电机轴承两侧带注油孔

六、标准和规范

励磁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至少包括: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

GB10585-1989 中小型同步电机励磁系统 基本技术要求

GB/T12667-2012 同步电动机半导体励磁装置总技术条件

JB/T8973-2011 《增安型无刷励磁同步电动机防爆技术要求》

JB/T8974-2011 《TAW 系列增安型无刷同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GB3836.1-202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9-2021 《爆炸性环境防爆电器设备浇封型电器设备“m”》

七、质量检验要求

7.1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乙方确定试验日期后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参加,如甲方人员不能及时到达或不去工厂参加检验,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即可进行检验工作。

7.2对于合同中指定的主要元件等,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7.3乙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甲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甲方检验人员在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甲方认证,乙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7.4甲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乙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甲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乙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甲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7.5甲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乙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7.6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7.7乙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装箱要牢固,做好装箱标记,标记要醒目、齐全、清晰。

7.8产品最终出厂时,乙方应将合同内的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提交甲方,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八、服务及培训

8.1现场技术服务

乙方技术人员的派遣:为保证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按时完成及正常运行,乙方须派遣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的专职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

为了使乙方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保证按期交付甲方使用。乙方须委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如果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乙方要追加人数,甲方无需支付费用。

双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乙方技术服务人员须配合甲方现场协调和安排。

乙方应当遵守并严格要求现场服务人员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

乙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宜,事先应取得甲方同意。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自行解决生活、交通和通讯等问题。

8.2技术培训

为保证合同设备的顺利安装调试和正常运行,达到预期性能,乙方负责组织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通过技术培训,应使甲方的技术人员能够掌握有关操作和维修能力,较熟练地掌握设备性能,及时处理各种故障。

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设备性能、结构、装配、安装、检验、调试、运行、维修、操作、维护等内容的综合技术培训。

乙方将指派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对甲方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指导、示范和培训,并解释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技术问题。

乙方保证甲方技术人员能够了解和掌握合同设备的生产技术、操作、安装、调试、运行、维修、检验和维护等作业。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在培训期间,乙方为甲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

8.3培训计划表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

日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点

备注

职称

人数

1

设备的结构特点、组装工艺

按需

高级工程师

1

NHI

-

2

PLC控制及工作原理

按需

高级工程师

1

NHI

-

3

就地控制和远程控制

按需

高级工程师

1

NHI

-

4

安装规程

按需

高级工程师

2

现场

-

5

操作规程

按需

高级工程师

2

现场

-

6

设备检修及维护

按需

高级工程师

1

现场

-

7

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

按需

高级工程师

1

现场

-

九、质量保证

9.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采购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9.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9.3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9.4质保期:设备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到现场18个月,二者以先到为准。(以商务合同为准)。

9.5当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用户通知4小时内有明确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24小时内赶到现场。

9.5最低使用寿命:3年。

十、检验、试验、验收计划

10.1出厂验收

设备出厂性能检验时,乙方提前10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派员参与性能测试,确保尺寸及功能无误后方可包装出厂。甲方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出厂前检验不能替代开箱检查和到达工厂后的设备与材料检测,也不可取消乙方对合同中规定的相关保证责任。

10.2到厂验收

设备到达交货现场,由甲方、甲方聘请的监理部门、乙方等三方人员共同开箱清点验收,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清单、相关检验报告、使用文件及技术要求等资料,买卖双方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外形尺寸、外观质量、标记等进行验收,若出现破损、缺件,乙方将尽快给予调换或补齐后方可验收。

10.3初步验收

乙方指导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能够正常运行后,进入初步验收阶段。

乙方提出初步验收申请,双方对设备的质量、技术规范及性能等依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初步验收合格报告。

初步验收通过的条件

1)合同要求的备件、技术资料已全部提供且符合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

2)设备性能指标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10.4最终验收

设备的最终检验、验收,还应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十一、产品涂漆、包装、运输

11.1涂漆

11.1.1涂装符合GB/T37400.12-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涂装》的规定,机器外露加工表面应涂以防锈脂,并用油纸和塑料布包扎好,防腐期不少于一年半。

11.1.2涂漆前处理

涂漆表面在涂漆前要求采取喷砂或者喷丸处理,除锈等级应达到Sa2.5。在无法进行喷砂除锈的大型钢铁构件时,可以采用手动或电动工具处理,除锈等级应达到St3。

11.1.3涂漆

1)满喷(或刷)防锈漆2道(环氧富锌底漆),底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得小于60μm。

2)第一遍油漆:要厚薄均匀,线角处要薄一些但要盖底,不出现流淌,不显刷痕。

3)第二遍油漆:喷油饱满,不流不坠、光亮均匀、色泽一致,面漆(聚氨酯面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少于75μm

11.1.4涂漆人员具备涂漆操作证,严格按油漆厂家提供的技术指导操作。涂层方案确定以后,油漆厂提供标准涂漆样板,工厂在设备涂漆时也要求做相同涂层结构的样板供甲方比较。

11.1.5所有表面涂漆和涂层能够满足长期运输条件。未经涂漆的表面采用适当防护,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能抵御阳光暴晒和大气污染。保护层能够利用物理方法或溶剂方便地清除对于敞装件加工表面涂硬膜防锈油。

11.1.6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外观形象。

11.1.7设备涂漆颜色及色卡号:由业主确定。

11.2包装

11.2.1包装按GB/T37400.13-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3部分:包装》和GB/T7284-2016《框架木箱》标准执行。

11.2.2机电包装应符合《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及其引用的标准和长距离陆路、水路运输以及多式联运的规定。机件包装应牢固可靠,对箱内机件应有防雨、防潮、防振、防腐蚀等措施。

11.2.3包装箱应足够牢固,必须满足使用叉车或吊车的作业要求,能承受工厂与现场工地之间的多次搬运过程的颠簸而不受损坏;包装运输的货物应采用防尘、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变形、防腐蚀等保护措施,并具备适合长途运输条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11.2.4所有产品的加工面所用的加固工具(如:钢丝绳、软绳、铁丝等)都必须用橡胶或软布加垫,确保产品不发生质的变化。

11.2.5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用帆布包裹的钢丝绳、软绳或加垫软布、橡胶等防护,确保产品外观形象。

11.2.6所有超宽产品的超宽点都要粘贴超宽标志并做好途中的防护工作,确保产品包装不受损坏

11.2.7因为包装的原因造成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乙方负责免费对损坏的部件进行修复或更换。

11.2.8乙方应将每件货物的双方名称、货件号、尺寸、毛重、净重以及任何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起吊点”“大件重心”等及唛头以不退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货物的表面。

11.2.9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方。

11.3运输

11.3.1所发运的汽车都有一份详细的发货单。在运输环节上,供方指派专业运输车队,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签订货物运输质量安全保证书,确保产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出现损坏现象,若有损坏,由供方全权负责。

11.3.2运输架应设计并安装可靠的吊耳,确保长途运输后可以利用吊耳进行安全可靠的卸车作业。

十二、资料提交

12.1协议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提供正式版电机外形图(含基础动、静载荷)、电气控制设计资料、主电机润滑装置及冷却装置参数、最大检修部件的重量和外形尺寸、安装维护与使用说明书、外部电缆清单、接线端子图、原理图、润滑装置与电机之间的润滑管路图、外部接口条件等。

12.2随机文件: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技术数据,特性曲线,效率曲线,外形图,端子接线图,润滑系统总装配图,原理图,备件清单,装箱单,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质量检测记录等。

12.3上述资料要求提供电子版WORD、CAD和PDF版)1套,纸质版6套/台

12.4协议生效20日内提供产品的净重、毛重,包装后各箱的外形尺寸及数量。

12.5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十三、对于双方设备接口技术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乙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技术协议与商务合同不一致时,按商务合同执行。

无刷励磁装置采购要求

本采购要求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磨机配套用无刷励磁装置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采购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采购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采购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乙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工作条件

项目地点:辽宁省。

海拔高度:小于1000m。

室内室外:室内使用,潮湿、粉尘。

供电条件:AC10kV,AC380/220V±10%,50Hz±1Hz。

供水条件:水质:中性、清洁的循环水;水温:≤35℃;水压:0.3~0.4MPa。

工作制度:330/年,3/d8h/班,连续工作

三、电动机技术性能及参数

3.1电动机主要技术参数

号:TMW1400-30(电机轴打孔

额定功率:1400kW                        额定电压:10kV

率:50Hz                          极    数:30

速:200r/min                    相    数:3

额定电流:A(待定)功率因数:0.9(超前)

绝缘等级:F级                           温升等级:B级

制:S1(连续工作防护等级:IP44

励磁形式刷励磁定子绕组接法:Y接,星点打开

额定励磁电压:V                         额定励磁电流:A

工作方式:工频运行,空载启动。

3.2电机可全压空载启动,可采用软起动装置降压起动,电机空负荷启动时间小于5秒;电机启动完毕后,通过气动离合器加载,达到正常工作状态时间为4~7秒,励磁必须能够满足上述工况需求。当接通气动离合器时,励磁必须投入强励。

四、供货范围

4.1无刷励磁装置1套。

4.2单套供货范围

4.2.1旋转整流器一套(包括旋转整流控制模块1个,旋转整流功率模块3个,旋转起动功率模块1个,旋转起动灭磁电阻1套,旋转整流器盘体1个)。

4.2.2全数字静态励磁柜一台。

4.2.3随机备件:满足安装、试运及调试期间必须的耗品及耗件。

五、技术要求

5.1无刷励磁系统由旋转整流盘和微机静态励磁装置组成,需配置双套功率单元和双套控制调节器单元,单元间互为热备用,双套励磁调节器互为热备。

同步电动机无刷励磁系统组成:(1)旋转整流盘具体内容见表(一);(2)微机静态励磁装置微机静态励磁装置应具有很强的抗干扰能力,保护功能应完善。具有欠励、过励、缺相、脉冲丢失、失步等常规保护

表(一)旋转整流盘设备清单表

名称

数量

功能简介

控制模块

1

自动投励、自动灭磁

功率模块

3

整流

功率模块

1

起动

起动灭磁电阻

1

起动力矩、灭磁

旋转整流盘体

1


5.2励磁装置内部设置双电源转换回路,双电源切换过程中励磁输出不受影响,并具有良好的电机启动特性,起动平稳、迅速、无脉振

5.3启动电阻在正常运行时不带电,在受干扰等原因造成启动电阻误开通时,控制电路会自动关断启动电阻。

5.4采用滑差投励及顺极性过零检测技术,牵入同步可靠、无冲击。因凸极效应牵入同步的电机,会自动启动零压计时投励。

5.5旋转主回路整流桥中的可控硅及二极管整流元件能承受定子侧三相出口短路时所感应的浪涌电流的冲击。

5.6投励为旋转整流器内部检测滑差投励,零压计时作为后备投励方式,滑差投励为顺极性投励,安全可靠且无冲击,满足各工况的起动要求。

5.7要求设备旋转励磁系统主回路简洁可靠,旋转主控模块故障或旋转功率模块部分已故障时电机仍可带满载运行,励磁系统只发报警信号可在计划安排下停机检修。旋转励磁系统应保证当旋转控制模块、旋转可控硅和二极管损坏时,能通过微机静态励磁装置发出报警信号。

5.8要求设备旋转起动、灭磁电阻回路误开通时,具有良好的保护措施,可以100ms内自行关断,使电阻Rf运行维持冷态。

5.9要求设备转子回路具有过电压保护功能。

5.10要求设备旋转整流回路设有三路相互隔离的触发电路,使触发更可靠安全。

5.11要求设备静态励磁装置设有旋转励磁系统工作状况判别环节,当旋转系统中快速熔断或模块功能失效时,能及时动作于报警或跳闸。

5.12采用双闭环励磁调节系统。要求设备静态励磁装置具有两套独立的微机调节控制通道,切换过程无抖动,且具有不停机更换故障插件的功能。可人为指定一套工作通道,备用通道自动跟踪工作通道。

5.13要求此装置可设置为自动和手动运行。当设置为自动(闭环)运行时,采用内外双闭环调节系统。

5.14要求设备具有智能化的故障检测、定位及显示,中文界面操作,可远方故障诊断。

5.15具有失步保护及不减载自动再同步功能。

5.16微机静态励磁装置应通信协议为profinet,预留配套端口/模块。如与厂区DCS系统有控制、联锁等信号交互,均采用硬接线方式传递信号。

5.17具有励磁的过励、欠励、缺相等种限制保护及灭磁功能。

5.18具有快熔断、空气开关跳、互感器断线、同步信号故障检测和处理功能。

5.19励磁调节范围:20%125%额定励磁。

5.20系统电压下降至额定80%时,励磁可强励磁1.4倍额定输出。

5.21乙方应与电机厂家配合,做好旋转整流器与电动机的连接,乙方的图纸需经电机厂确认

5.22励磁柜前门为大视野玻璃外门及上下双仪表内门、后门为双对开门结构,柜型美观大方,各部件可互换通用,柜体具有足够强度和钢度,保证在吊装时,柜体和内部元器件不会变形扭曲。

5.23励磁装置具有可整定的软件算法的谐波检测功能,当旋转励磁系统的功率模块或控制模块损坏时,能可靠检测并依现场整定动作于报警或跳闸。

5.24励磁系统应具有强抗干扰能力及完善的保护功能,具有欠励、过励、缺相、脉冲丢失、失步再整步等保护及其它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保护。励磁电压和电流不超过额定值1.1倍时,励磁系统应能长期连续运行。

5.25设备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不锈钢材质),其形式与尺寸应符合GB/T13306-2011《标牌》的规定。

5.26低压电机能效等级不低于二级能效。配套用22KW及以上电机轴承两侧带注油孔

六、标准和规范

励磁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至少包括: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

GB10585-1989 中小型同步电机励磁系统 基本技术要求

GB/T12667-2012 同步电动机半导体励磁装置总技术条件

JB/T8973-2011 《增安型无刷励磁同步电动机防爆技术要求》

JB/T8974-2011 《TAW 系列增安型无刷同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GB3836.1-202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9-2021 《爆炸性环境防爆电器设备浇封型电器设备“m”》

七、质量检验要求

7.1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乙方确定试验日期后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参加,如甲方人员不能及时到达或不去工厂参加检验,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即可进行检验工作。

7.2对于合同中指定的主要元件等,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7.3乙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甲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甲方检验人员在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甲方认证,乙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7.4甲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乙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甲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乙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甲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7.5甲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乙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7.6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7.7乙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装箱要牢固,做好装箱标记,标记要醒目、齐全、清晰。

7.8产品最终出厂时,乙方应将合同内的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提交甲方,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八、服务及培训

8.1现场技术服务

乙方技术人员的派遣:为保证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按时完成及正常运行,乙方须派遣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的专职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

为了使乙方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保证按期交付甲方使用。乙方须委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如果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乙方要追加人数,甲方无需支付费用。

双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乙方技术服务人员须配合甲方现场协调和安排。

乙方应当遵守并严格要求现场服务人员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

乙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宜,事先应取得甲方同意。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自行解决生活、交通和通讯等问题。

8.2技术培训

为保证合同设备的顺利安装调试和正常运行,达到预期性能,乙方负责组织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通过技术培训,应使甲方的技术人员能够掌握有关操作和维修能力,较熟练地掌握设备性能,及时处理各种故障。

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设备性能、结构、装配、安装、检验、调试、运行、维修、操作、维护等内容的综合技术培训。

乙方将指派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对甲方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指导、示范和培训,并解释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技术问题。

乙方保证甲方技术人员能够了解和掌握合同设备的生产技术、操作、安装、调试、运行、维修、检验和维护等作业。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在培训期间,乙方为甲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

8.3培训计划表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

日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点

备注

职称

人数

1

设备的结构特点、组装工艺

按需

高级工程师

1

NHI

-

2

PLC控制及工作原理

按需

高级工程师

1

NHI

-

3

就地控制和远程控制

按需

高级工程师

1

NHI

-

4

安装规程

按需

高级工程师

2

现场

-

5

操作规程

按需

高级工程师

2

现场

-

6

设备检修及维护

按需

高级工程师

1

现场

-

7

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

按需

高级工程师

1

现场

-

九、质量保证

9.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采购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9.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9.3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9.4质保期:设备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到现场18个月,二者以先到为准。(以商务合同为准)。

9.5当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用户通知4小时内有明确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24小时内赶到现场。

9.5最低使用寿命:3年。

十、检验、试验、验收计划

10.1出厂验收

设备出厂性能检验时,乙方提前10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派员参与性能测试,确保尺寸及功能无误后方可包装出厂。甲方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出厂前检验不能替代开箱检查和到达工厂后的设备与材料检测,也不可取消乙方对合同中规定的相关保证责任。

10.2到厂验收

设备到达交货现场,由甲方、甲方聘请的监理部门、乙方等三方人员共同开箱清点验收,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清单、相关检验报告、使用文件及技术要求等资料,买卖双方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外形尺寸、外观质量、标记等进行验收,若出现破损、缺件,乙方将尽快给予调换或补齐后方可验收。

10.3初步验收

乙方指导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能够正常运行后,进入初步验收阶段。

乙方提出初步验收申请,双方对设备的质量、技术规范及性能等依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初步验收合格报告。

初步验收通过的条件:

1)合同要求的备件、技术资料已全部提供且符合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

2)设备性能指标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10.4最终验收

设备的最终检验、验收,还应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十一、产品涂漆、包装、运输

11.1涂漆

11.1.1涂装符合GB/T37400.12-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涂装》的规定,机器外露加工表面应涂以防锈脂,并用油纸和塑料布包扎好,防腐期不少于一年半。

11.1.2涂漆前处理

涂漆表面在涂漆前要求采取喷砂或者喷丸处理,除锈等级应达到Sa2.5。在无法进行喷砂除锈的大型钢铁构件时,可以采用手动或电动工具处理,除锈等级应达到St3。

11.1.3涂漆

1)满喷(或刷)防锈漆2道(环氧富锌底漆),底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得小于60μm。

2)第一遍油漆:要厚薄均匀,线角处要薄一些但要盖底,不出现流淌,不显刷痕。

3)第二遍油漆:喷油饱满,不流不坠、光亮均匀、色泽一致,面漆(聚氨酯面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少于75μm

11.1.4涂漆人员具备涂漆操作证,严格按油漆厂家提供的技术指导操作。涂层方案确定以后,油漆厂提供标准涂漆样板,工厂在设备涂漆时也要求做相同涂层结构的样板供甲方比较。

11.1.5所有表面涂漆和涂层能够满足长期运输条件。未经涂漆的表面采用适当防护,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能抵御阳光暴晒和大气污染。保护层能够利用物理方法或溶剂方便地清除对于敞装件加工表面涂硬膜防锈油。

11.1.6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外观形象。

11.1.7设备涂漆颜色及色卡号:由业主确定。

11.2包装

11.2.1包装按GB/T37400.13-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3部分:包装》和GB/T7284-2016《框架木箱》标准执行。

11.2.2机电包装应符合《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及其引用的标准和长距离陆路、水路运输以及多式联运的规定。机件包装应牢固可靠,对箱内机件应有防雨、防潮、防振、防腐蚀等措施。

11.2.3包装箱应足够牢固,必须满足使用叉车或吊车的作业要求,能承受工厂与现场工地之间的多次搬运过程的颠簸而不受损坏;包装运输的货物应采用防尘、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变形、防腐蚀等保护措施,并具备适合长途运输条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11.2.4所有产品的加工面所用的加固工具(如:钢丝绳、软绳、铁丝等)都必须用橡胶或软布加垫,确保产品不发生质的变化。

11.2.5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用帆布包裹的钢丝绳、软绳或加垫软布、橡胶等防护,确保产品外观形象。

11.2.6所有超宽产品的超宽点都要粘贴超宽标志并做好途中的防护工作,确保产品包装不受损坏

11.2.7因为包装的原因造成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乙方负责免费对损坏的部件进行修复或更换。

11.2.8乙方应将每件货物的双方名称、货件号、尺寸、毛重、净重以及任何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起吊点”“大件重心”等及唛头以不退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货物的表面。

11.2.9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方。

11.3运输

11.3.1所发运的汽车都有一份详细的发货单。在运输环节上,供方指派专业运输车队,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签订货物运输质量安全保证书,确保产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出现损坏现象,若有损坏,由供方全权负责。

11.3.2运输架应设计并安装可靠的吊耳,确保长途运输后可以利用吊耳进行安全可靠的卸车作业。

十二、资料提交

12.1协议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提供正式版电机外形图(含基础动、静载荷)、电气控制设计资料、主电机润滑装置及冷却装置参数、最大检修部件的重量和外形尺寸、安装维护与使用说明书、外部电缆清单、接线端子图、原理图、润滑装置与电机之间的润滑管路图、外部接口条件等。

12.2随机文件: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技术数据,特性曲线,效率曲线,外形图,端子接线图,润滑系统总装配图,原理图,备件清单,装箱单,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质量检测记录等。

12.3上述资料要求提供电子版WORD、CAD和PDF版)1套,纸质版6套/台

12.4协议生效20日内提供产品的净重、毛重,包装后各箱的外形尺寸及数量。

12.5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十三、对于双方设备接口技术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乙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技术协议与商务合同不一致时,按商务合同执行。

无刷励磁装置采购要求

本采购要求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磨机配套用无刷励磁装置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采购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采购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采购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乙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工作条件

项目地点:辽宁省。

海拔高度:小于1000m。

室内室外:室内使用,潮湿、粉尘。

供电条件:AC10kV,AC380/220V±10%,50Hz±1Hz。

供水条件:水质:中性、清洁的循环水;水温:≤35℃;水压:0.3~0.4MPa。

工作制度:330/年,3/d8h/班,连续工作

三、电动机技术性能及参数

3.1电动机主要技术参数

号:TMW1500-30(电机轴打孔

额定功率:1500kW                        额定电压:10kV

率:50Hz                          极    数:30

速:200r/min                  数:3

额定电流:A(待定)功率因数:0.9(超前)

绝缘等级:F级                           温升等级:B级

制:S1(连续工作防护等级:IP44

励磁形式刷励磁定子绕组接法:Y接,星点打开

额定励磁电压:V                         额定励磁电流:A

工作方式:工频运行,空载启动。

3.2电机可全压空载启动,可采用软起动装置降压起动,电机空负荷启动时间小于5秒;电机启动完毕后,通过气动离合器加载,达到正常工作状态时间为4~7秒,励磁必须能够满足上述工况需求。当接通气动离合器时,励磁必须投入强励。

四、供货范围

4.1无刷励磁装置1套。

4.2单套供货范围

4.2.1旋转整流器一套(包括旋转整流控制模块1个,旋转整流功率模块3个,旋转起动功率模块1个,旋转起动灭磁电阻1套,旋转整流器盘体1个)。

4.2.2全数字静态励磁柜一台。

4.2.3随机备件:满足安装、试运及调试期间必须的耗品及耗件。

五、技术要求

5.1无刷励磁系统由旋转整流盘和微机静态励磁装置组成,需配置双套功率单元和双套控制调节器单元,单元间互为热备用,双套励磁调节器互为热备。

同步电动机无刷励磁系统组成:(1)旋转整流盘具体内容见表(一);(2)微机静态励磁装置微机静态励磁装置应具有很强的抗干扰能力,保护功能应完善。具有欠励、过励、缺相、脉冲丢失、失步等常规保护

表(一)旋转整流盘设备清单表

名称

数量

功能简介

控制模块

1

自动投励、自动灭磁

功率模块

3

整流

功率模块

1

起动

起动灭磁电阻

1

起动力矩、灭磁

旋转整流盘体

1


5.2励磁装置内部设置双电源转换回路,双电源切换过程中励磁输出不受影响,并具有良好的电机启动特性,起动平稳、迅速、无脉振

5.3启动电阻在正常运行时不带电,在受干扰等原因造成启动电阻误开通时,控制电路会自动关断启动电阻。

5.4采用滑差投励及顺极性过零检测技术,牵入同步可靠、无冲击。因凸极效应牵入同步的电机,会自动启动零压计时投励。

5.5旋转主回路整流桥中的可控硅及二极管整流元件能承受定子侧三相出口短路时所感应的浪涌电流的冲击。

5.6投励为旋转整流器内部检测滑差投励,零压计时作为后备投励方式,滑差投励为顺极性投励,安全可靠且无冲击,满足各工况的起动要求。

5.7要求设备旋转励磁系统主回路简洁可靠,旋转主控模块故障或旋转功率模块部分已故障时电机仍可带满载运行,励磁系统只发报警信号可在计划安排下停机检修。旋转励磁系统应保证当旋转控制模块、旋转可控硅和二极管损坏时,能通过微机静态励磁装置发出报警信号。

5.8要求设备旋转起动、灭磁电阻回路误开通时,具有良好的保护措施,可以100ms内自行关断,使电阻Rf运行维持冷态。

5.9要求设备转子回路具有过电压保护功能。

5.10要求设备旋转整流回路设有三路相互隔离的触发电路,使触发更可靠安全。

5.11要求设备静态励磁装置设有旋转励磁系统工作状况判别环节,当旋转系统中快速熔断或模块功能失效时,能及时动作于报警或跳闸。

5.12采用双闭环励磁调节系统。要求设备静态励磁装置具有两套独立的微机调节控制通道,切换过程无抖动,且具有不停机更换故障插件的功能。可人为指定一套工作通道,备用通道自动跟踪工作通道。

5.13要求此装置可设置为自动和手动运行。当设置为自动(闭环)运行时,采用内外双闭环调节系统。

5.14要求设备具有智能化的故障检测、定位及显示,中文界面操作,可远方故障诊断。

5.15具有失步保护及不减载自动再同步功能。

5.16微机静态励磁装置应通信协议为profinet,预留配套端口/模块。如与厂区DCS系统有控制、联锁等信号交互,均采用硬接线方式传递信号。

5.17具有励磁的过励、欠励、缺相等种限制保护及灭磁功能。

5.18具有快熔断、空气开关跳、互感器断线、同步信号故障检测和处理功能。

5.19励磁调节范围:20%125%额定励磁。

5.20系统电压下降至额定80%时,励磁可强励磁1.4倍额定输出。

5.21乙方应与电机厂家配合,做好旋转整流器与电动机的连接,乙方的图纸需经电机厂确认

5.22励磁柜前门为大视野玻璃外门及上下双仪表内门、后门为双对开门结构,柜型美观大方,各部件可互换通用,柜体具有足够强度和钢度,保证在吊装时,柜体和内部元器件不会变形扭曲。

5.23励磁装置具有可整定的软件算法的谐波检测功能,当旋转励磁系统的功率模块或控制模块损坏时,能可靠检测并依现场整定动作于报警或跳闸。

5.24励磁系统应具有强抗干扰能力及完善的保护功能,具有欠励、过励、缺相、脉冲丢失、失步再整步等保护及其它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保护。励磁电压和电流不超过额定值1.1倍时,励磁系统应能长期连续运行。

5.25设备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不锈钢材质),其形式与尺寸应符合GB/T13306-2011《标牌》的规定。

5.26低压电机能效等级不低于二级能效。配套用22KW及以上电机轴承两侧带注油孔

六、标准和规范

励磁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至少包括: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

GB10585-1989 中小型同步电机励磁系统 基本技术要求

GB/T12667-2012 同步电动机半导体励磁装置总技术条件

JB/T8973-2011 《增安型无刷励磁同步电动机防爆技术要求》

JB/T8974-2011 《TAW 系列增安型无刷同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GB3836.1-202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9-2021 《爆炸性环境防爆电器设备浇封型电器设备“m”》

七、质量检验要求

7.1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乙方确定试验日期后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参加,如甲方人员不能及时到达或不去工厂参加检验,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即可进行检验工作。

7.2对于合同中指定的主要元件等,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7.3乙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甲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甲方检验人员在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甲方认证,乙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7.4甲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乙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甲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乙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甲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7.5甲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乙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7.6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7.7乙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装箱要牢固,做好装箱标记,标记要醒目、齐全、清晰。

7.8产品最终出厂时,乙方应将合同内的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提交甲方,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八、服务及培训

8.1现场技术服务

乙方技术人员的派遣:为保证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按时完成及正常运行,乙方须派遣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的专职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

为了使乙方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保证按期交付甲方使用。乙方须委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如果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乙方要追加人数,甲方无需支付费用。

双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乙方技术服务人员须配合甲方现场协调和安排。

乙方应当遵守并严格要求现场服务人员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

乙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宜,事先应取得甲方同意。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自行解决生活、交通和通讯等问题。

8.2技术培训

为保证合同设备的顺利安装调试和正常运行,达到预期性能,乙方负责组织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通过技术培训,应使甲方的技术人员能够掌握有关操作和维修能力,较熟练地掌握设备性能,及时处理各种故障。

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设备性能、结构、装配、安装、检验、调试、运行、维修、操作、维护等内容的综合技术培训。

乙方将指派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对甲方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指导、示范和培训,并解释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技术问题。

乙方保证甲方技术人员能够了解和掌握合同设备的生产技术、操作、安装、调试、运行、维修、检验和维护等作业。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在培训期间,乙方为甲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

8.3培训计划表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

日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点

备注

职称

人数

1

设备的结构特点、组装工艺

按需

高级工程师

1

NHI

-

2

PLC控制及工作原理

按需

高级工程师

1

NHI

-

3

就地控制和远程控制

按需

高级工程师

1

NHI

-

4

安装规程

按需

高级工程师

2

现场

-

5

操作规程

按需

高级工程师

2

现场

-

6

设备检修及维护

按需

高级工程师

1

现场

-

7

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

按需

高级工程师

1

现场

-

九、质量保证

9.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采购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9.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9.3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9.4质保期:设备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到现场18个月,二者以先到为准。(以商务合同为准)。

9.5当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用户通知4小时内有明确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24小时内赶到现场。

9.5最低使用寿命:3年。

十、检验、试验、验收计划

10.1出厂验收

设备出厂性能检验时,乙方提前10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派员参与性能测试,确保尺寸及功能无误后方可包装出厂。甲方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出厂前检验不能替代开箱检查和到达工厂后的设备与材料检测,也不可取消乙方对合同中规定的相关保证责任。

10.2到厂验收

设备到达交货现场,由甲方、甲方聘请的监理部门、乙方等三方人员共同开箱清点验收,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清单、相关检验报告、使用文件及技术要求等资料,买卖双方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外形尺寸、外观质量、标记等进行验收,若出现破损、缺件,乙方将尽快给予调换或补齐后方可验收。

10.3初步验收

乙方指导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能够正常运行后,进入初步验收阶段。

乙方提出初步验收申请,双方对设备的质量、技术规范及性能等依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初步验收合格报告。

初步验收通过的条件:

1)合同要求的备件、技术资料已全部提供且符合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

2)设备性能指标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10.4最终验收

设备的最终检验、验收,还应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十一、产品涂漆、包装、运输

11.1涂漆

11.1.1涂装符合GB/T37400.12-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涂装》的规定,机器外露加工表面应涂以防锈脂,并用油纸和塑料布包扎好,防腐期不少于一年半。

11.1.2涂漆前处理

涂漆表面在涂漆前要求采取喷砂或者喷丸处理,除锈等级应达到Sa2.5。在无法进行喷砂除锈的大型钢铁构件时,可以采用手动或电动工具处理,除锈等级应达到St3。

11.1.3涂漆

1)满喷(或刷)防锈漆2道(环氧富锌底漆),底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得小于60μm。

2)第一遍油漆:要厚薄均匀,线角处要薄一些但要盖底,不出现流淌,不显刷痕。

3)第二遍油漆:喷油饱满,不流不坠、光亮均匀、色泽一致,面漆(聚氨酯面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少于75μm

11.1.4涂漆人员具备涂漆操作证,严格按油漆厂家提供的技术指导操作。涂层方案确定以后,油漆厂提供标准涂漆样板,工厂在设备涂漆时也要求做相同涂层结构的样板供甲方比较。

11.1.5所有表面涂漆和涂层能够满足长期运输条件。未经涂漆的表面采用适当防护,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能抵御阳光暴晒和大气污染。保护层能够利用物理方法或溶剂方便地清除对于敞装件加工表面涂硬膜防锈油。

11.1.6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外观形象。

11.1.7设备涂漆颜色及色卡号:由业主确定。

11.2包装

11.2.1包装按GB/T37400.13-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3部分:包装》和GB/T7284-2016《框架木箱》标准执行。

11.2.2机电包装应符合《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及其引用的标准和长距离陆路、水路运输以及多式联运的规定。机件包装应牢固可靠,对箱内机件应有防雨、防潮、防振、防腐蚀等措施。

11.2.3包装箱应足够牢固,必须满足使用叉车或吊车的作业要求,能承受工厂与现场工地之间的多次搬运过程的颠簸而不受损坏;包装运输的货物应采用防尘、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变形、防腐蚀等保护措施,并具备适合长途运输条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11.2.4所有产品的加工面所用的加固工具(如:钢丝绳、软绳、铁丝等)都必须用橡胶或软布加垫,确保产品不发生质的变化。

11.2.5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用帆布包裹的钢丝绳、软绳或加垫软布、橡胶等防护,确保产品外观形象。

11.2.6所有超宽产品的超宽点都要粘贴超宽标志并做好途中的防护工作,确保产品包装不受损坏

11.2.7因为包装的原因造成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乙方负责免费对损坏的部件进行修复或更换。

11.2.8乙方应将每件货物的双方名称、货件号、尺寸、毛重、净重以及任何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起吊点”“大件重心”等及唛头以不退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货物的表面。

11.2.9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方。

11.3运输

11.3.1所发运的汽车都有一份详细的发货单。在运输环节上,供方指派专业运输车队,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签订货物运输质量安全保证书,确保产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出现损坏现象,若有损坏,由供方全权负责。

11.3.2运输架应设计并安装可靠的吊耳,确保长途运输后可以利用吊耳进行安全可靠的卸车作业。

十二、资料提交

12.1协议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提供正式版电机外形图(含基础动、静载荷)、电气控制设计资料、主电机润滑装置及冷却装置参数、最大检修部件的重量和外形尺寸、安装维护与使用说明书、外部电缆清单、接线端子图、原理图、润滑装置与电机之间的润滑管路图、外部接口条件等。

12.2随机文件: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技术数据,特性曲线,效率曲线,外形图,端子接线图,润滑系统总装配图,原理图,备件清单,装箱单,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质量检测记录等。

12.3上述资料要求提供电子版WORD、CAD和PDF版)1套,纸质版6套/台

12.4协议生效20日内提供产品的净重、毛重,包装后各箱的外形尺寸及数量。

12.5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十三、对于双方设备接口技术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乙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技术协议与商务合同不一致时,按商务合同执行。




附件3



投标函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北方重工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文本、技术规格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投标人愿以报价书中的单价、总价完成招标项目(或者货物)。

二、投标人已经认真阅读下述投标人须知,并同意按投标人须知的约定进行投标。投标人须知如下:

(一)投标人不得以串通投标、抬标、压标等行为破坏公平竞争,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二)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方的评标人员、监标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有商业贿赂等影响公平公正评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三)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预中标通知书,预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合同。

(五)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单位后的30日内退还,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经书面确认之后撤回的,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七)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八)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从其他投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九)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方可退还。

三、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90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投标单位(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4


资质承诺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采购投标中所有证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不符,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承诺人(法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姓名:,身份证号码:,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签署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合法有效。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6


授权委托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委托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前往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采购投标、合同签订、账务结算等事宜,代表我单位全权负责处理涉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办理交货、提货及验收、收取和支付货款等全部合同履行事项。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的一切业务行为及签署的文件、协议、合同内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撤销。

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委托代理人签字(样本):

委托单位:(公章合同章财务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7


一次报价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价(元)

价(元)

1

无刷励磁装置

满足技术协议

1



2

无刷励磁装置

满足技术协议

1



3

无刷励磁装置

满足技术协议

1



合计

3



服务承诺:

承诺付款条件:

承诺供货周期:

补充说明的其他优惠条件:

备注:以上报价含运输费、13%增值税等货物发到:营口市南楼经济开发区高庄村


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报价人确认签字:确认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