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某项目减速机招标公告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某项目减速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ZB202511-JDA012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减速机。
(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减速机招标要求。
(三)招标数量:19台。
(四)计划招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
(六)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30个工作日。
二、资质要求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具有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最新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如有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则必须承诺其选择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有)。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不需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参标人(被授权人)需带好身份证原件。
3.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4.主要生产设备及工艺流程的介绍(如有)。
5.质量保证措施、违约责任、售后服务、商务承诺等。
6.投标人开票信息。
7.企业介绍、投标联系人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公司座机号码。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书面、电子邮件(邮箱地址:投标前提供)。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21000元、招标服务费3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不计息)。
五、招标单位信息
(一)单位名称: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邮编:110141。
(三)联系人:刘晓峰;手机号:18240327051。
(四)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15002450500;电子邮箱地址:nhijb@nhi.com.cn。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1日
减速机招标要求
(合同编号:NHI/SL2025-0339、生产编号: ZX0125004)
(文件号:ZX0125004-02JX)
本招标要求适用于侧式悬臂堆料机(XD0240P) 配套用减速机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招标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招标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俄罗斯)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招标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招标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投标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备注 |
1 | 使用条件 | ||
1.1 | 年最低气压 | ||
1.2 | 是否室内 | 否 | |
1.3 | 温度 | -35℃~39℃ | |
1.4 | 冷却水 | ||
1.5 | 工作制 | 重型工作制 | |
1.6 | 输入/输出联轴器形式,重量(联轴器不在供货范围) | ||
1.7 | 年平均相对湿度: 地震加速度(g): 地震强度(度): | 630 mm 6级 | |
2 | 减速机参数 | (胶带机驱动) | |
2.1 | 型式描述 | 卧式直交轴齿轮箱,卧式安装,输出轴为带缩紧盘的空心轴 | |
2.2 | 型号 | ||
2.3 | 输入电机功率/轴功率 | 18.5kW | |
2.4 | 输入转速 | 1480r/min | |
2.5 | 输出转速 | ||
2.6 | 速比 | 25 | |
2.7 | 对电机功率服务系数 | >1.5 | |
2.8 | 温升要求 | B | |
2.9 | 润滑方式 | 强制润滑,变幅角度-11°~+15°(如厂家采用其它润滑方式必须特殊说明) | |
2.9.1 | 润滑电机参数(电压、功率、数量、是否有备用) | ||
2.9.2 | 加热器(电压、功率、数量) | 是 | |
2.9.3 | 润滑油/脂牌号及用量(L) | 投标方出厂前是否已经加满 | |
2.10 | 是否含键,键执行标准 | 含 | |
2.11 | 是否有测温(位置、数量) | 配备根据温度传感器信号自动预热润滑油的电加热器,带油温传感器,带油位传感器 | |
2.12 | 是否有测振(位置、数量) | ||
2.13 | 齿轮/齿轮轴材质、精度 | ||
2.14 | 是否磨齿 | ||
2.15 | 是否修形 | ||
2.16 | 轴承品牌 | ||
2.17 | 是否含底座 | ||
2.18 | 旋向 | 双向 | |
2.19 | 执行标准 | ||
2.20 | 颜色要求 | 颜色按照投标方标准执行 | |
2.21 | 噪音 | 在机旁1m的位置≤85dB(A) | |
2.22 | 重量 | ||
2.23 | 其它 | 带风扇 加热器功率、电压、电流 | |
2.24 | 供货数量 | 1 | |
3 | 减速机参数 | (行走三合一) | |
3.1 | 型式描述 | 减速电机带YE4高效节能型变频电机。(或不低于国家二级能效标准),防护等级IP55,F级绝缘,B级温升 | |
3.2 | 型号 | ||
3.3 | 输入电机功率/轴功率 | 5.5kW | |
3.4 | 输入转速 | ||
3.5 | 输出转速 | 15 | |
3.6 | 速比 | ||
3.7 | 对电机功率服务系数 | >1.4 | |
3.8 | 温升要求 | B | |
3.9 | 润滑方式 | ||
3.9.1 | 润滑电机参数(电压、功率、数量、是否有备用) | ||
3.9.2 | 加热器(电压、功率、数量) | 是 | |
3.9.3 | 润滑油/脂牌号及用量(L) | 投标方出厂前是否已经加满 | |
3.10 | 是否含键,键执行标准 | ||
3.11 | 是否有测温(位置、数量) | 配备根据温度传感器信号自动预热润滑油的电加热器,带油温传感器,带油位传感器 | |
3.12 | 是否有测振(位置、数量) | ||
3.13 | 齿轮/齿轮轴材质、精度 | ||
3.14 | 是否磨齿 | ||
3.15 | 是否修形 | ||
3.16 | 轴承品牌 | ||
3.17 | 是否含底座 | 含支臂,立式安装 | |
3.18 | 旋向 | 双向 | |
3.19 | 执行标准 | ||
3.20 | 颜色要求 | 颜色按照投标方标准执行 | |
3.21 | 噪音 | 在机旁1m的位置≤85dB(A) | |
3.22 | 重量 | ||
3.23 | 其它 | 减速器输出轴为空心轴(带锁紧盘) 主电机电流(A): 主电机电压(V): 制动器功率(kW): 制动器电流(A): 制动器电压(V): 加热器功率、电压、电流: | |
3.24 | 供货数量 | 4 |
2.1所有油温传感器、油位传感器的信号均需传送至主机PLC,信号类型为4-20mA模拟量信号,在接线盒处应预留穿线孔和接线位置,以便主机采集信号。带报警装置的油位行程开关(开关量信号,预留接口,信号送至主机PLC)。
2.2变频电机需使用H级绝缘漆包线,需要配绝缘轴承。
三、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3.1预中标后,投标方3日内必须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正式资料:
3.1.1满足基础和接口设计的减速机外形图纸。
3.1.2减速器详细技术参数表和重量。
3.1.3若减速机配备油站,需要提供润滑油站外形图、原理图、电控图。
注:所提供的外形图应含设备所需的必要的检修空间、起吊要求等信息。
3.2随机文件(中俄文):按投标方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纸质版6份:产品质量合格证及出厂试验报告、说明书。
纸质版6份:装箱单。
3.3合同签订完成后20天内供货厂家需提供准确的供货清单及对应的包装信息,包装信息包括准确的装箱单、包装外形尺寸(长×宽×高)、包装形式(木箱/铁箱/木托/铁托/卷轴)、数量、净重、毛重等。以上信息需要厂家认真核定后出具盖章版文件,并以pdf扫描形式传输。如厂家不能按期提供本条款中材料文件需在限定时间前一周以邮件形式告知我方并说明缘由。如无故逾期或传输信息有误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货厂家自行解决及承担所有损失。
3.4投标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招标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四、包装、涂装
4.1涂漆
设备涂漆必须保证能够耐受现场条件下长期堆放安装及使用,并自交货之日起36个月内涂层不起泡、不剥落、无裂纹、表面不粉化、不严重变色。否则投标方自费赴现场处理。
要求按规范喷涂,在雨天、雪天、风沙天、潮湿天气不容许喷涂(涂漆地点温度为5-38℃之间,湿度小于85%),在第一道油漆未干(达到规范要求)的不容许进行第二道喷涂。漆膜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底漆的涂层不允许有针孔、气泡、裂纹、脱落、流挂、漏涂等缺陷,面漆要求均匀、光亮、完整。
涂漆颜色及漆膜厚度:按照投标方标准执行。
执行标准:JC/T 402-2006《水泥机械涂漆防锈技术条件》
GB/T 8923《涂装前钢表面防锈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 928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37400.12《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涂装》
GB/T 28699-2012《钢结构防护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CECS 343-2013《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技术条件》
备注:涂漆部位的表面锈蚀喷砂处理按照国标执行,表面锈蚀处理需达到Sa2.5级。
4.2包装、运输和贮存
4.2.1产品的包装及运输按出口相关标准执行。
4.2.2包装保证包装件坚固、稳定,适合长途陆运、海运及多次转运,包装不破损、内装货物不丢失、不损伤、不生锈、不变质,直到现场安装使用。
4.2.3如因包装质量不合格而造成货物损失、缺陷,由投标方负责。
4.2.4如实际供货包装尺寸、重量参数与已提供的书面版不符,由投标方负责整改。
4.2.5单个包装单元体积不宜<1m3,包装办法按“供货范围”内要求执行。在满足“供货范围”内要求情况下,如供货包装单元合并包装后仍小于1m3,投标方按实际货物包装成一箱即可。如供货为多个小于1m3包装单元,投标方尽可能将其合并包装满足单箱体积大于1m3要求。为保证上述要求,必要时可将小件装入相关大箱等方法减少小件。
4.2.6需要供货厂家重点注意的是本项目为出口项目,包装箱的强度能满足多层码垛和多次倒运,保证在急刹车式包装箱可以有效保护货物的安全。包装形式建议采用铁箱,铁箱包装下平面要平(接触面要大,需要面接触,不得点接触及线接触)。底面需要方便叉车作业。包装需规整,规则的包装物上部可以进行叠放(若包装物实际不能满足码垛要求或者限制码垛重量,需注明)。
包装铁箱内部应做好密封保护,防止雨水、雾气造成的部件损坏,包装铁箱上部四角设置挂耳用于固定钢丝绳,挂耳孔径大于60mm。
4.2.8如因包装质量不合格而造成货物损失、缺陷,由投标方负责。
4.2.9如实际供货包装尺寸、重量参数与已提供的书面版不符,由投标方负责整改
4.2.10如供货厂家采用木箱包装形式需满足木箱包装要求,建议采用免熏蒸板材。
4.3一般包装要求
4.3.1包装必须确保设备随后在-40°C~+40°C的室外温度范围内储存至少12个月。电气、电子设备和吸湿材料除外,它们必须储存在防降水的仓库中。每件货物的尺寸不得超过铁路/公路运输所需的尺寸。投标方有义务及时向买方发送草图,说明这些地方的重量、尺寸和重心位置。
4.3.2包装箱必须主要是框架结构或带有加强连接,并且必须由至少9毫米厚的木板或厚壁胶合板制成。盒子底部的厚度由投标方根据设备的重量选择。
4.3.3禁止使用纸板作为主要包装。
4.3.4包装箱示例见图1-4。箱子的设计必须能够用叉车、吊索和其他方法提升。如有必要,箱子还应配备吊耳。所有不能承受毛重的吊耳必须拆除或用塞子封闭。如果箱子或板条箱不能承受其他包件的重量(堆叠时),则必须在包件外部有明确的信息标记。
4.3.5如果货运代理和/或海关仓库代表需要检查,必须安全地移除木箱/胶合板箱的顶盖。
4.3.6当使用集装箱运送设备时,只允许使用顶部卸载的集装箱。
包装箱示例


4.4保护和准备工作
4.4.1必须采取防腐措施,防止设备和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因环境暴露而受到腐蚀和损坏。内部部件以及开放的外部材料需要适当和有效的保护。需要保护的物品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物品:
4.4.2内部设备部件、轴承、密封件、机械加工表面;
——电动机、开关柜、变压器、面板、电机调速器、接线盒;
——仪表、机柜、面板、接线盒;
——阀门、阀杆的内部元件;
——法兰镜、金属垫片、螺栓紧固件、管道和其他螺纹、弹簧支撑螺纹调节器;
容器和热交换器的内部元件;
——其他易腐蚀的外表面。
——对于此类部件(电气部件除外),必须使用防锈涂料,其使用必须事先得到买方的批准。
——对于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以及俄罗斯联邦或白俄罗斯共和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投标方,必须使用Cortec(C)VCI-369或经买方同意的类似材料作为防锈涂料。任何防锈涂料都应该很容易用普通溶剂除去。禁止使用任何清漆作为防腐保护。
4.4.3运输电气设备时,必须在箱内放置每1立方米0.5公斤的硅胶吸收剂包装。
4.4.4在运输之前,任何压力容器或热交换器都要排水,然后用0.5巴的氮气密封填充,并配备压力表以监测氮气压力(照片11-12)。
4.4.5法兰、管道和管道必须用塑料塞保护,以防止损坏和灰尘/污垢进入内部(照片9-10)。
4.4.6所有阀门(闸阀)必须在打开的工作位置运输。
4.4.7必须保护测量和其他仪器的玻璃免受可能的冲击。至少3毫米厚的胶合板必须牢固地固定在仪表板的前部。
4.4.8设备内部必须用工业聚乙烯薄膜或箔材料覆盖(照片5-8)。薄膜必须抽真空以产生密封性。对于电气部件,建议使用含有挥发性缓蚀剂的VpCI薄膜。
4.4.9需要小心处理的单独包装的物品,特别是测量仪器、某些类型的阀门,如紧急截止阀等。必须用填充物包装,例如装有轻质聚苯乙烯泡沫球的填充物盒内,以提供额外的保护。
4.4.10不允许将设备或其部件放置在切好的纸、稻草或类似的吸湿材料中。


4.5包装内固定
运输的设备必须牢固地固定在包装内,运输过程中不允许在包装内移动设备。建议使用固定带。固定带必须将货物牢固地固定在包装的底部。固定时,应使用软橡胶片或类似软材料保护设备表面免受损坏。
4.6熏蒸
包装/木质/胶合板必须按照国际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使用说明”进行处理,以防止有害昆虫的传播。木箱或胶合板箱必须标有烧焦的ISMP印章,说明所进行的植物处理。

熏蒸印章示例
4.7标记
投标方应向买方发送说明货物重量、尺寸和重心位置的草图。
投标方应在两个相对的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清楚地标记每个货物,并用俄语标记业主提供的信息。
装箱单应能牢固地附在防水包装中的每个货物上,其中注明合同号、舱位号和毛重。对于位于给定包装位置的每个设备(备件)项目,注明:名称和类型、装运清单上的项目编号、数量、净重。此外,类似的装箱单也应放入箱子内部。
作为设备运输文件的一部分,如果装卸过程中不使用叉车,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吊装图。随设备提供的操作文件必须包装在防水包装中。
4.8行走三合一需要出口包装,原箱发运,其余可国产包装。
五、质量检验要求
5.1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如果招标方监造人员不能按投标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时,对于非关键点检查工作可以照常工作,检查结果有效,事后招标方人员有权了解和检查该结果。
5.2投标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招标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招标方检验人员现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招标方认证,投标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5.3招标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投标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招标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投标方的下级投标方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投标方有义务全面配合招标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5.4招标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投标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5.5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5.6投标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5.7产品最终出厂时,除随机、随箱合格证外,投标方应另提供招标方一份合同内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六、技术服务
6.1投标方对招标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1合同设备的结构特点、组装工艺及有关工厂试验内容。
6.1.2合同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
6.1.3合同设备部件装配注意事项,掌握各部件的装配、拆卸及质量保证措施。
6.1.4合同设备的操作、调试、维修及保养。
6.1.5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
6.2投标方的培训需保证招标方人员了解和掌握合同设备的运行、操作、检验、修理和维护等技术。
6.3投标方终身为用户提供优惠的备品备件。
6.4当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投标方接到用户通知24小时内有明确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48小时内赶到现场。在质保期内一旦设备出现问题,投标方接到通知后应8小时内给予答复。如需派人处理,国内项目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海外项目应给予专人专项视频指导,如依然不能解决问题,应在7天内到达现场(具体安排以商务合同为准),处理问题直到招标方满意为止。
七、质量保证
7.1投标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招标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7.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7.3如因投标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投标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7.4质保期:设备调试后运行36个月。
7.5轴承寿命大于50000h,电机寿命不低于5年。
7.6产品铭牌的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 13306-2011《标牌》的有关规定。标牌文字采用中俄对照。投标方应在设备铭牌上标出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设备有方向性要求的必须有明确的标识,以便正确安装。
八、标准和规范
电动机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至少包括:
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18613-2020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755-2019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T997-2022旋转电机结构型式、安装型式及接线盒位置的分类(IM 代码)
GB/T1971-2021 旋转电机 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
GB/T1993-1993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T4942.1-2006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代码)-分级
GB/T10068-2020 轴中心高为56mm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 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
GB/T10069.1-2006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第 1 部分: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
GB/T10069.3-2008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第 3 部分: 噪声限值
GB/T1032-2023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1029-2021 三相同步电机试验方法
GB/T28575-2020YE3系列(IP55)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63~355)
JB/T10868-2018YE3系列(IP55)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355~450)
JB/T13299-2017 YE4系列(IP55)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JB/T7118-2014YVF2系列(IP54)变频调速专用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 80~355)
JB/T11710-2013YVF3系列(IP55)变频调速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355~450)
电气设备外壳和可能带电的装置元件接地,符合IEC 60364-1:2005, IEC 61140:2009, IEC 60204要求。
电机的额定参数和运行特性应符合 IEC 60034-1-2014 的要求
编制:韩志永
审核:卢士先
时间:2025.11.12
减速机招标要求
(合同编号:NHI/SL2025-0339、生产编号: ZX0725002)
(文件号:ZX0725002-02JX)
本招标要求适用于臂式斗轮取料机(XD0241P) 配套用减速机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招标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招标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俄罗斯)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招标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招标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投标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技术要求
2.1主要要求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备注 |
1 | 使用条件 | 室外作业,高粉尘,需充分考虑防尘、防腐和防冻性能 | |
1.1 | 年最低气压 | ||
1.2 | 是否室内 | 否 | |
1.3 | 温度 | -35℃~39℃ | |
1.4 | 冷却水 | ||
1.5 | 工作制 | 重型工作制 | |
1.6 | 输入/输出联轴器形式,重量(联轴器不在供货范围) | ||
1.7 | 年平均相对湿度: 地震加速度(g): 地震强度(度): | 630 mm 6级 | |
2 | 减速机参数 | (胶带机驱动) | |
2.1 | 型式描述 | 直交空心轴硬齿面减速机,卧式安装,输出轴为带缩紧盘的空心轴 | |
2.2 | 型号 | ||
2.3 | 输入电机功率/轴功率 | 55kW/45KW | |
2.4 | 输入转速 | 1480r/min | |
2.5 | 输出转速 | ||
2.6 | 速比 | 28 | |
2.7 | 对电机功率服务系数 | >1.5 | |
2.8 | 温升要求 | B | |
2.9 | 润滑方式 | ||
2.9.1 | 润滑电机参数(电压、功率、数量、是否有备用) | ||
2.9.2 | 加热器(电压、功率、数量) | 是 | |
2.9.3 | 润滑油/脂牌号及用量(L) | 投标方出厂前是否已经加满 | |
2.10 | 是否含键,键执行标准 | ||
2.11 | 是否有测温(位置、数量) | 配备根据温度传感器信号自动预热润滑油的热电加热器,带油温传感器,带油位传感器. | |
2.12 | 是否有测振(位置、数量) | ||
2.13 | 齿轮/齿轮轴材质、精度 | ||
2.14 | 是否磨齿 | ||
2.15 | 是否修形 | ||
2.16 | 轴承品牌 | ||
2.17 | 是否含底座 | ||
2.18 | 旋向 | 双向 | |
2.19 | 执行标准 | ||
2.20 | 颜色要求 | 颜色按照投标方标准执行 | |
2.21 | 噪音 | 在机旁1m的位置≤85dB(A) | |
2.22 | 重量 | ||
2.23 | 其它 | 带风扇, 二轴带逆止器. | |
2.24 | 供货数量 | 1 | |
3 | 减速机参数 | (行走三合一) | |
3.1 | 型式描述 | 减速电机带内制动,空心轴带锁紧盘,YE4高效节能型变频电机。(或不低于国家二级能效标准),防护等级IP55,F级绝缘,B级温升 | |
3.2 | 型号 | ||
3.3 | 输入电机功率/轴功率 | 5.5kW/4.5KW | |
3.4 | 输入转速 | ||
3.5 | 输出转速 | 10 | |
3.6 | 速比 | ||
3.7 | 对电机功率服务系数 | >1.5 | |
3.8 | 温升要求 | B | |
3.9 | 润滑方式 | ||
3.9.1 | 润滑电机参数(电压、功率、数量、是否有备用) | ||
3.9.2 | 加热器(电压、功率、数量) | 是 | |
3.9.3 | 润滑油/脂牌号及用量(L) | 投标方出厂前是否已经加满 | |
3.10 | 是否含键,键执行标准 | ||
3.11 | 是否有测温(位置、数量) | 配备根据温度传感器信号自动预热润滑油的热电加热器,带油温传感器,带油位传感器. 电机绕组的过热传感器 | |
3.12 | 是否有测振(位置、数量) | ||
3.13 | 齿轮/齿轮轴材质、精度 | ||
3.14 | 是否磨齿 | ||
3.15 | 是否修形 | ||
3.16 | 轴承品牌 | ||
3.17 | 是否含底座 | 含支臂,立式安装 | |
3.18 | 旋向 | 双向 | |
3.19 | 执行标准 | ||
3.20 | 颜色要求 | 颜色按照投标方标准执行 | |
3.21 | 噪音 | 在机旁1m的位置≤85dB(A) | |
3.22 | 重量 | ||
3.23 | 其它 | 减速器输出轴为空心轴(带锁紧盘) 主电机电流(A): 主电机电压(V): 制动器功率(kW): 制动器电流(A): 制动器电压(V): | |
3.24 | 供货数量 | 10 | |
4 | 减速机参数 | (斗轮机构驱动) | |
4.1 | 型式描述 | 卧式直交轴行星减速器,减速器随设备俯仰,角度约+12°~-10.6°,输出轴水平向上约9°,锁紧盘联接,强制润滑泵 | |
4.2 | 型号 | ||
4.3 | 输入电机功率/轴功率 | 75kW/55kW | |
4.4 | 输入转速 | ||
4.5 | 输出转速 | 6 | |
4.6 | 速比 | 250 | |
4.7 | 对电机功率服务系数 | >1.5 | |
4.8 | 温升要求 | B | |
4.9 | 润滑方式 | 强制润滑泵 | |
4.9.1 | 润滑电机参数(电压、功率、数量、是否有备用) | ||
4.9.2 | 加热器(电压、功率、数量) | 是 | |
4.9.3 | 润滑油/脂牌号及用量(L) | 投标方出厂前是否已经加满 | |
4.10 | 是否含键,键执行标准 | ||
4.11 | 是否有测温(位置、数量) | 配备根据温度传感器信号自动预热润滑油的热电加热器,带油温传感器,带油位传感器. | |
4.12 | 是否有测振(位置、数量) | ||
4.13 | 齿轮/齿轮轴材质、精度 | ||
4.14 | 是否磨齿 | ||
4.15 | 是否修形 | ||
4.16 | 轴承品牌 | ||
4.17 | 是否含底座 | 卧式安装 | |
4.18 | 旋向 | 双向 | |
4.19 | 执行标准 | ||
4.20 | 颜色要求 | 颜色按照投标方标准执行 | |
4.21 | 噪音 | 在机旁1m的位置≤85dB(A) | |
4.22 | 重量 | ||
4.23 | 其它 | 减速器输出轴为空心轴锁紧盘连接 主电机电流(A): 主电机电压(V): 制动器功率(kW): 制动器电流(A): 制动器电压(V): | |
4.24 | 供货数量 | 1 | |
5 | 减速机参数 | (回转机构驱动) | |
5.1 | 型式描述 | 直交轴立式行星减速器,驱动装置按单元化设计,便于整体吊装。(附带放油软管及其安装附件,软管长度不小于1000mm)。减速机要求空心轴,内花键;减速器长期在变频电机低频工况下工作 | 。 |
5.2 | 型号 | ||
5.3 | 输入电机功率/轴功率 | 7.5kW/5.5kW | 变频电机 |
5.4 | 输入转速 | ||
5.5 | 输出转速 | 1.1 | |
5.6 | 速比 | ~890 | |
5.7 | 对电机功率服务系数 | >1.5 | |
5.8 | 温升要求 | B | |
5.9 | 润滑方式 | ||
5.9.1 | 润滑电机参数(电压、功率、数量、是否有备用) | ||
5.9.2 | 加热器(电压、功率、数量) | 是 | |
5.9.3 | 润滑油/脂牌号及用量(L) | 投标方出厂前是否已经加满 | |
5.10 | 是否含键,键执行标准 | ||
5.11 | 是否有测温(位置、数量) | 配备根据温度传感器信号自动预热润滑油的热电加热器,带油温传感器,带油位传感器. | |
5.12 | 是否有测振(位置、数量) | ||
5.13 | 齿轮/齿轮轴材质、精度 | ||
5.14 | 是否磨齿 | ||
5.15 | 是否修形 | ||
5.16 | 轴承品牌 | ||
5.17 | 是否含底座 | 立式安装 | |
5.18 | 旋向 | 双向 | |
5.19 | 执行标准 | ||
5.20 | 颜色要求 | 颜色按照投标方标准执行 | |
5.21 | 噪音 | 在机旁1m的位置≤85dB(A) | |
5.22 | 重量 | ||
5.23 | 其它 | 减速器输出轴为空心轴花键连接 主电机电流(A): 主电机电压(V): 制动器功率(kW): 制动器电流(A): 制动器电压(V): | |
5.24 | 供货数量 | 2 |
2.2对减速机的其它要求
2.2.1、减速器内置元件:
温度控制器、加热元件和PT100电阻温度计,(带内置测量变速器)预留接口,4-20mA模拟量信号送至主机PLC 。带报警装置的油位行程开关(开关量信号,预留接口,信号送至主机PLC)。在接线盒处应预留穿线孔和接线位置,以便主机采集信号
2.2.2、对减速器的一般要求
1)齿轮箱应设计为在额定负载下连续运行(24小时)或在满载情况下2次启动而不需要外部强制冷却。
2)齿轮应符合ISO 1328-1中的9级要求(等同于AGMA 9级)。齿轮、减速器制造必须满足相关标准的精度要求。
3)根据电机额定功率,齿轮箱的最小运用系数为1.5。
4)减速器箱体应采用焊接或铸铁材质,并配备适合粉尘环境、便于排水的放油口及通气口。
5)变速箱的润滑应包括由于外展作用而引起的角偏差修正。
6)额定热性能应选择为50°C的环境温度,无需额外冷却。如果超过,减速器应配备外部冷却装置,将齿轮箱内部产生的热量散发出去。但应避免使用外部冷却盘管。
7)齿轮应符合ISO 1328-1中的9级公差要求或与国家标准同等要求。齿轮、减速器制造必须满足相关标准的精度要求。
2.2.3、减速器设有油位观察窗,带轴承测温
2.2.4附加要求
2.2.4.1、环境温度为俄罗斯气温 -35~+39oC,室外布置,风压240Pa
2.2.4.2、设备满足防腐蚀要求。
2.2.5配套电机要求:
应用电机的标称参数和运行特性应符合GOST IEC 60034-1-2014 的要求。
2.2.5.1、所有提供的电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冷却方式为IC411、IC511、IC416 型,符合 GOST R IEC 60034-6-2012 标准;
- 根据 GOST IEC 60034-5-2011 标准,防尘防潮等级不低于 IP55;
传感器- IP65。
- 绕组绝缘等级不低于 F;
- 电机耐热等级不低于130℃(B级);
- 在规定的气候条件下,满负荷连续运行。
2.2.5.2、使用变频器时,电动机必须设计成可通过变频器运行。
2.2.5.3、所有电机必须能在规定的气候条件下每天连续 24 小时运行并达到 满额定功率。
2.2.5.4、电机在规定的气候条件下运行时必须承受两次连续满载启动。
2.2.5.5、所有电动机都是鼠笼式异步电机。根据中国标准,类似于 GOST IEC60034-1-2014。
2.2.5.6、变频电机使用H级绝缘漆包线,配绝缘轴承。
三、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3.1预中标后,投标方3日内必须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正式资料:
3.1.1满足基础和接口设计的减速机比例图纸。
3.1.2减速器详细技术参数表和重量。
3.1.3若减速机配备油站,需要提供润滑油站外形图、原理图、电控图。
注:所提供的外形图应含设备所需的必要的检修空间、起吊要求等信息。
3.2随机文件(中俄文):按投标方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纸质版6份:产品质量合格证及出厂试验报告、说明书。
纸质版6份:装箱单。正式装箱单共6份,每个包装箱内放2份,箱外放2份可防水装箱单,其余装箱单随产品资料一起提供。
3.3合同签订完成后20天内供货厂家需提供准确的供货清单及对应的包装信息,包装信息包括准确的装箱单、包装外形尺寸(长×宽×高)、包装形式(木箱/铁箱/木托/铁托/卷轴)、数量、净重、毛重等。以上信息需要厂家认真核定后出具盖章版文件,并以pdf扫描形式传输给采购人员。如厂家不能按期提供本条款中材料文件需在限定时间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告知我方并说明缘由。如无故逾期或传输信息有误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货厂家自行解决及承担所有损失。
3.4投标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招标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四、包装、涂装
4.1涂漆
设备涂漆必须保证能够耐受现场条件下长期堆放安装及使用,并自交货之日起36个月内涂层不起泡、不剥落、无裂纹、表面不粉化、不严重变色。否则投标方自费赴现场处理。
要求按规范喷涂,在雨天、雪天、风沙天、潮湿天气不容许喷涂(涂漆地点温度为5-38℃之间,湿度小于85%),在第一道油漆未干(达到规范要求)的不容许进行第二道喷涂。漆膜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底漆的涂层不允许有针孔、气泡、裂纹、脱落、流挂、漏涂等缺陷,面漆要求均匀、光亮、完整。
涂漆颜色及漆膜厚度:按照投标方标准执行。
执行标准:JC/T 402-2006《水泥机械涂漆防锈技术条件》
GB/T 8923《涂装前钢表面防锈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 928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37400.12《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涂装》
GB/T 28699-2012《钢结构防护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CECS 343-2013《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技术条件》
备注:涂漆部位的表面锈蚀喷砂处理按照国标执行,表面锈蚀处理需达到Sa2.5级。
4.2包装、运输和贮存
4.2.1产品的包装及运输按出口相关标准执行。
4.2.2包装保证包装件坚固、稳定,适合长途陆运、海运及多次转运,包装不破损、内装货物不丢失、不损伤、不生锈、不变质,直到现场安装使用。
4.2.3如因包装质量不合格而造成货物损失、缺陷,由投标方负责。
4.2.4如实际供货包装尺寸、重量参数与已提供的书面版不符,由投标方负责整改。
4.2.5单个包装单元体积不宜<1m3,包装办法按“供货范围”内要求执行。在满足“供货范围”内要求情况下,如供货包装单元合并包装后仍小于1m3,投标方按实际货物包装成一箱即可。如供货为多个小于1m3包装单元,投标方尽可能将其合并包装满足单箱体积大于1m3要求。为保证上述要求,必要时可将小件装入相关大箱等方法减少小件。
4.2.6需要供货厂家重点注意的是本项目为出口项目,包装箱的强度能满足多层码垛和多次倒运,保证在急刹车式包装箱可以有效保护货物的安全。包装形式建议采用铁箱,铁箱包装下平面要平(接触面要大,需要面接触,不得点接触及线接触)。底面需要方便叉车作业。包装需规整,规则的包装物上部可以进行叠放(若包装物实际不能满足码垛要求或者限制码垛重量,需注明)。
包装铁箱内部应做好密封保护,防止雨水、雾气造成的部件损坏,包装铁箱上部四角设置挂耳用于固定钢丝绳,挂耳孔径大于60mm。
4.2.8如因包装质量不合格而造成货物损失、缺陷,由投标方负责。
4.2.9如实际供货包装尺寸、重量参数与已提供的书面版不符,由投标方负责整改
4.2.10如供货厂家采用木箱包装形式需满足木箱包装要求。
4.3一般包装要求
4.3.1包装必须确保设备随后在-40°C~+40°C的室外温度范围内储存至少12个月。电气、电子设备和吸湿材料除外,它们必须储存在防降水的仓库中。每件货物的尺寸不得超过铁路/公路运输所需的尺寸。投标方有义务及时向买方发送草图,说明这些地方的重量、尺寸和重心位置。
4.3.2包装箱必须主要是框架结构或带有加强连接,并且必须由至少9毫米厚的木板或厚壁胶合板制成。盒子底部的厚度由投标方根据设备的重量选择。
4.3.3禁止使用纸板作为主要包装。
4.3.4包装箱示例见图1-4。箱子的设计必须能够用叉车、吊索和其他方法提升。如有必要,箱子还应配备吊耳。所有不能承受毛重的吊耳必须拆除或用塞子封闭。如果箱子或板条箱不能承受其他包件的重量(堆叠时),则必须在包件外部有明确的信息标记。
4.3.5如果货运代理和/或海关仓库代表需要检查,必须安全地移除木箱/胶合板箱的顶盖。
4.3.6当使用集装箱运送设备时,只允许使用顶部卸载的集装箱。
包装箱示例


4.4保护和准备工作
4.4.1必须采取防腐措施,防止设备和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因环境暴露而受到腐蚀和损坏。内部部件以及开放的外部材料需要适当和有效的保护。需要保护的物品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物品:
4.4.2内部设备部件、轴承、密封件、机械加工表面;
——电动机、开关柜、变压器、面板、电机调速器、接线盒;
——仪表、机柜、面板、接线盒;
——阀门、阀杆的内部元件;
——法兰镜、金属垫片、螺栓紧固件、管道和其他螺纹、弹簧支撑螺纹调节器;
容器和热交换器的内部元件;
——其他易腐蚀的外表面。
——对于此类部件(电气部件除外),必须使用防锈涂料,其使用必须事先得到买方的批准。
——对于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以及俄罗斯联邦或白俄罗斯共和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投标方,必须使用Cortec(C)VCI-369或经买方同意的类似材料作为防锈涂料。任何防锈涂料都应该很容易用普通溶剂除去。禁止使用任何清漆作为防腐保护。
4.4.3运输电气设备时,必须在箱内放置每1立方米0.5公斤的硅胶吸收剂包装。
4.4.4在运输之前,任何压力容器或热交换器都要排水,然后用0.5巴的氮气密封填充,并配备压力表以监测氮气压力(照片11-12)。
4.4.5法兰、管道和管道必须用塑料塞保护,以防止损坏和灰尘/污垢进入内部(照片9-10)。
4.4.6所有阀门(闸阀)必须在打开的工作位置运输。
4.4.7必须保护测量和其他仪器的玻璃免受可能的冲击。至少3毫米厚的胶合板必须牢固地固定在仪表板的前部。
4.4.8设备内部必须用工业聚乙烯薄膜或箔材料覆盖(照片5-8)。薄膜必须抽真空以产生密封性。对于电气部件,建议使用含有挥发性缓蚀剂的VpCI薄膜。
4.4.9需要小心处理的单独包装的物品,特别是测量仪器、某些类型的阀门,如紧急截止阀等。必须用填充物包装,例如装有轻质聚苯乙烯泡沫球的填充物盒内,以提供额外的保护。
4.4.10不允许将设备或其部件放置在切好的纸、稻草或类似的吸湿材料中。


4.5包装内固定
运输的设备必须牢固地固定在包装内,运输过程中不允许在包装内移动设备。建议使用固定带。固定带必须将货物牢固地固定在包装的底部。固定时,应使用软橡胶片或类似软材料保护设备表面免受损坏。
4.6熏蒸
包装/木质/胶合板必须按照国际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使用说明”进行处理,以防止有害昆虫的传播。木箱或胶合板箱必须标有烧焦的ISMP印章,说明所进行的植物处理。

熏蒸印章示例
4.7标记
投标方应向买方发送说明货物重量、尺寸和重心位置的草图。
投标方应在两个相对的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清楚地标记每个货物,并用俄语标记业主提供的信息。
装箱单应能牢固地附在防水包装中的每个货物上,其中注明合同号、舱位号和毛重。对于位于给定包装位置的每个设备(备件)项目,注明:名称和类型、装运清单上的项目编号、数量、净重。此外,类似的装箱单也应放入箱子内部。
作为设备运输文件的一部分,如果装卸过程中不使用叉车,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吊装图。随设备提供的操作文件必须包装在防水包装中。
4.8行走三合一需要出口包装,原箱发运,其余可国产包装。
五、质量检验要求
5.1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如果招标方监造人员不能按投标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时,对于非关键点检查工作可以照常工作,检查结果有效,事后招标方人员有权了解和检查该结果。
5.2投标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招标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招标方检验人员现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招标方认证,投标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5.3招标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投标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招标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投标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投标方有义务全面配合招标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5.4招标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投标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5.5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5.6投标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5.7产品最终出厂时,除随机、随箱合格证外,投标方应另提供招标方一份合同内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六、技术服务
6.1投标方对招标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1合同设备的结构特点、组装工艺及有关工厂试验内容。
6.1.2合同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
6.1.3合同设备部件装配注意事项,掌握各部件的装配、拆卸及质量保证措施。
6.1.4合同设备的操作、调试、维修及保养。
6.1.5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
6.2投标方的培训需保证招标方人员了解和掌握合同设备的运行、操作、检验、修理和维护等技术。
6.3投标方终身为用户提供优惠的备品备件。
6.4当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投标方接到用户通知24小时内有明确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48小时内赶到现场。在质保期内一旦设备出现问题,投标方接到通知后应8小时内给予答复。如需派人处理,国内项目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海外项目应给予专人专项视频指导,如依然不能解决问题,应在7天内到达现场(具体安排以商务合同为准),处理问题直到招标方满意为止。
七、质量保证
7.1投标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招标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7.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7.3如因投标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投标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7.4质保期:保修期至少36 个月,从设备投入运行之日起算。
7.5轴承寿命大于50000h,电机寿命不低于5年。
7.6产品铭牌的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 13306-2011《标牌》的有关规定。投标方应在设备铭牌上标出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设备有方向性要求的必须有明确的标识,以便正确安装。
八、标准和规范
电动机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至少包括:
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18613-2020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755-2019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T997-2022旋转电机结构型式、安装型式及接线盒位置的分类(IM 代码)
GB/T1971-2021 旋转电机 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
GB/T1993-1993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T4942.1-2006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代码)-分级
GB/T10068-2020 轴中心高为56mm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 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
GB/T10069.1-2006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第 1 部分: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
GB/T10069.3-2008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第 3 部分: 噪声限值
GB/T1032-2023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1029-2021 三相同步电机试验方法
GB/T28575-2020YE3系列(IP55)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63~355)
JB/T10868-2018YE3系列(IP55)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355~450)
JB/T13299-2017 YE4系列(IP55)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JB/T7118-2014YVF2系列(IP54)变频调速专用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 80~355)
JB/T11710-2013YVF3系列(IP55)变频调速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355~450)
电气设备外壳和可能带电的装置元件接地,符合IEC 60364-1:2005, IEC 61140:2009, IEC 60204要求。
电机的额定参数和运行特性应符合 IEC 60034-1-2014 的要求
编制:吴井辉
审核:贾伟栋
时间:2025.11.11